廣州市皮膚病防治所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 公告
一、擬招聘崗位、人數(shù)及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
(一)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:
1.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、法規(guī);
2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(yè)道德;
3.身體健康,符合行業(yè)準入標準。
(二)招聘崗位、人數(shù)及具體條件:
|
招聘崗位 |
招聘人數(shù) |
學歷 |
專業(yè) |
年齡 |
備注 |
|
科研助理 |
1人 |
第一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學歷(學士及以上學位) |
醫(yī)學相關專業(yè) 公共衛(wèi)生類與預防醫(yī)學專業(yè)優(yōu)先 |
25周歲以下 |
大學英語四級或以上 善于溝通 |
|
導診人員 |
1人 |
第一學歷為大專及以上學歷 |
不限專業(yè) |
35周歲以下 |
- |
|
掛號收費員 |
1人 |
第一學歷為大專及以上學歷 |
會計學專業(yè) |
35周歲以下 |
取得會計從業(yè)資格 |
二、用工形式
勞務派遣
三、待遇
可工作日來電咨詢、面議
(聯(lián)系方式:83587071 聯(lián)系人:吳小姐)
四、工作地點
廣州市皮膚病防治所
五、報名方式
2020年4月28受報名,個人可自帶簡歷到我單位人事科(廣州市越秀區(qū)恒福路56號廣州市皮膚病防治所12樓)報名或?qū)⒑啔v以姓名+應聘崗位的標題形式發(fā)送至電子郵箱:pfsrsk@163.com。
考核以筆試、實踐能力考核為主,考核時間在報名時約定。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報名人員,將通知進行考核、面試,通過面試人員需參加體檢,最后體檢合格者,簽訂勞動合同。
已完成擬定招聘人數(shù),即截止報名。
人事科
2020年4月27日
- 上一篇:關于太和住院部休養(yǎng)員食堂食材采購項目中標結(jié)果的公示 [2020-4-29]
- 下一篇:掌握新冠防護知識,弘揚南丁格爾精神
--2020年廣州市皮膚病防治所新冠肺炎防控知識競賽 [2020-4-22]







